本网讯 (通讯员 慕煊 编辑 余梦娜) 喝酒不开车,开车不喝酒,但是现实生活中仍有人心存侥幸。男子徐某在饮酒后驾车,万万没想到在路上追尾警车,自投罗网。近日,平阳法院审理了这起危险驾驶罪案件。
2020年1月的一晚,徐某喝了几瓶百威啤酒,但他自认为酒量好,开车回家没问题,况且已是半夜,交警应该不会设卡检查,于是就自行驾车回家。之后,他驾驶车辆途经腾讯体育鳌江镇某路口时,遇到红灯,徐某反应慢了一拍,没有及时踩住刹车,径直撞上了在前方等候红灯的车辆。徐某直呼倒霉,更令人意想不到的是,当他看清前方时,才发现他追尾的是一辆警车,并且因为徐某的车辆冲劲太大,使得警车惯性撞向前方马某驾驶的车辆,造成三车连环相撞,车辆均不同程度受损。
之后,交警赶到现场,发现徐某身上有酒气,便对其进行酒精测试。经鉴定,徐某案发时血液中乙醇含量为258毫克/100毫升,属醉驾,且追尾车辆,负事故全部责任。事后,徐某全额赔偿了相关车辆修理费。
法院经审理认为,被告人徐某犯危险驾驶罪的事实清楚,证据确实充分。徐某曾因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被行政处罚过,酌情予以从重处罚,但其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,自愿认罪认罚,法院亦依法予以从轻处罚。据此,判处徐某拘役二个月十五天,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。
法官提醒:酒后驾车是非常危险的行为,本案中的事故幸而未造成人员伤亡,但生命无价,法律的威严不可侵犯,切勿因为侥幸心理,给自己带来无法挽回的后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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