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网讯(通讯员 兰钱俊 编辑 黄佩佩) 近日,平阳县消防救援大队被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评为“全省消防监督管理工作先进单位”。
今年以来,县消防救援大队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意见,不断规范执法行为、创新执法方式、提升执法效能,深入推进“创满意”活动。截至目前,该大队组织检查单位11270家,发现并督促整改火灾隐患29780处,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3157份,火灾起数同比上一年度下降29.5%,营救被困群众91人,未发亡人火灾事故,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平稳。下一步,大队将以此份荣誉为动力,继续负重前行,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平安稳定的消防安全环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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