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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伙付了百万级网红的钱 换来“缩水”的万级小网红

2019年11月20日 10:25:41 来源:腾讯体育

  本网讯 (通讯员 慕煊 编辑 余梦娜) 小伙郭某欲通过百万级网红推广自家的卷发棒,谁料某传媒文化公司说好的提供百万级网红变成了八万级,交了百万级的钱,却只来了几位小网红,郭某一纸诉状将某传媒文化公司告上了法院。近日,平阳法院审理了这起服务合同纠纷案。

  90后的郭某在天猫等平台销售卷发器夹板,因最近网红主播卖货的势头强劲,他也想通过网红主播的效应增加营业额。因此,他联系上了一位从事文化传媒相关工作的朋友,让其帮忙找找大网红。朋友欣然应允,并称自己手头的资源很多。

  后双方于2019年6月16日签订了《网红直播合作协议》,协议约定“某文化传媒公司提供一位拥有百万级粉丝的网红人选,为郭某介绍产品并推广”。

  但随后,文化传媒公司提供的网红主播,少的粉丝人数仅八万多,多的也只有三十几万,远远低于合同约定的百万级网红要求。于是,郭某多次向该朋友反映情况,并催促其尽快安排百万级网红主播为自己的产品推广,朋友却始终以各种理由敷衍。

  郭某认定某文化传媒公司不会依约履行合同,便提出让公司退还2.5万元服务费,然而某文化传媒公司却不配合,仅退还了0.35万元。郭某想道:说好的大网红全变成了小网红,卖货的效果也很一般。于是郭某诉至法院,要求某文化传媒公司解除合同,并退还剩余的2.15万元服务费。

  法院经审理认为,郭某与某文化传媒公司签订的《网红直播合作协议》内容合法,双方意思表示真实,依法确认有效。某文化传媒公司未按协议约定履行义务,导致郭某不能实现合同目的,现郭某依照合同约定解除合同并要求某文化传媒公司返还服务费2.15万元,符合法律规定,本院予以支持。据此,判决解除郭某与某文化传媒公司签订的《网红直播合作协议》,限某文化传媒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返还郭某服务费2.15万元。

网络编辑:雷鹏

小伙付了百万级网红的钱 换来“缩水”的万级小网红