刘英
来源:发布时间:2019-07-02 16:12:00

 

  刘英(1905—1942)原名刘声沐,江西省瑞金县(今瑞金市)人。1929年参加红军,同年加入中国共产党。在红军中先后担任红四军军部会计、连指导员、营政委、团政治部主任、团政委、师政委、军团政治部主任,参加了中央苏区5次反“围剿”斗争。

  1934年7月,中央决定组建红军北上抗日先遣队,任北上抗日先遣队政治部主任、红十军团军政委员会委员,率部转战于闽东、闽北、浙西南、浙西和皖南等地。北上抗日先遣队失败后,根据中央指示精神,组建红军挺进师,任政委。1935年3月,与师长粟裕一起率部进入浙江开展游击战争。1935年11月,中共闽浙边临时省委和临时省军区成立,任省委书记和临时省军区政委,坚持了浙南三年游击战争。抗日战争爆发后,与国民党浙江省地方当局达成了和平协议,在浙江实现了第二次国共合作,并在全省范围内领导开展了抗日救亡运动。1938年5月起,先后任中共浙江临时省委书记、省委书记,恢复和发展了全省党的组织。1939年7月,在平阳主持召开了中共浙江省第一次代表大会,在会上当选为省委书记兼统战部部长、妇女运动委员会主任,还被选为浙江省出席中共七大的代表。10月,率出席七大的浙江代表团赴延安,在皖南东南局驻地待命期间,因形势逆转,接中央指示,返回浙江坚持斗争。1941年5月任华中局委员,7月任华中局特派员,负责指挥浙江、福建、江西三地区党的工作。1942年2月8日,由于叛徒出卖,在温州被捕。同年5月18日,在永康方岩遭国民党杀害。

(来源:中共党史出版社《中共浙江省第一次代表大会》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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